二、想晋升,怎么干?发表时间:2023-03-13 23:25
POINT 01 ![]() 高层次人才津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年享受2万元人才津贴。 2.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每人每年享受1万元人才津贴。 3.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在企事业紧缺职业(工种)一线对口岗位工作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5000元的人才津贴。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职建处 联系电话:0570-3082312、0570-3081525 POINT 02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常住、就业创业或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与衢对口支援地区和四省职业培训联盟签订协议地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补贴条件:在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范围内,经规范培训后,按规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高级技师(一级)5500元,技师(二级)4500元,高级工(三级)3000元,中级工(四级)1500元、初级工(五级)100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实际培训费用低于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 联系处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处 联系电话:0570-3081525 网址: POINT 03 ![]() 技能提升补贴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含申领时已失业的人员),可申请领取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570-3086270 网址:www.zjzwfw.gov.cn;浙里办app 上一篇四、退休后,怎么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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