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求职,怎么办?发表时间:2023-03-13 21:52
POINT 01 ![]() 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1.对新引进来衢市本级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一定面积的购房补助,其中: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60平方米购房补助;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0平方米购房补助; 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购房补助。 引进到教师、医生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相同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购房补助标准执行。 2.2020年4月22日(含)后市本级企业新引进来衢工作,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及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省内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市本级企业“定制班”应届毕业生在衢就业的,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 联系电话:0570-3087629、0570-3086617、0570-3089338 网址1(企业人员购房补助):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guide/guide?id=4047 网址2(企业人员租房补助):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guide/guide?id=4049&uiStyle=normal POINT 02 ![]() 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政策 1.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目前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是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各县(市、区)的相关政策待出台后实施。 2.哪些人员能申请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 2022年10月8日(含)后新引进首次来衢工作的,衢州市范围(包括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内工商注册的企业员工。 3.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首次在衢就业、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周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性保障房的非衢州户籍企业员工,给予每人3000元/年的租房补助。 4.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能享受多久? 租房补贴从首次在衢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当月开始享受,已购房、租住相关政府性保障房的不得享受,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申请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非衢州户籍、市本级企业员工; (2)在衢首次就业(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无参保记录(不含实习见习); (3)双方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衢州(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没有关于住宅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含共同购房人)或不动产权登记状态下信息(含共有产权人); (4)在衢州市范围内未享受人才周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性保障房; (5)在衢工作满一年(在衢缴纳社保满一年,且缴纳所在地未发生变动)。 6.“首次在衢就业”如何界定? “首次在衢就业”是指在2022年10月8日(含)后引进来衢就业前,在衢州(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市无工伤参保记录(不含实习见习)。 7.申报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是什么时间? 答:每年3月-11月(每月10-20日)。 8.已经享受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的非衢州户籍企业员工能重复申请此项租房政策吗? 不能申请此项租房政策。 9.申报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衢州市非本市户籍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家庭成员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无不动产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 10.如何申报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 非本市户籍企业员工首次在衢就业租房补助是采用快审快兑的兑现方式。由各用人单位于每月的1-10日(3月份至11月份)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选择相应申报事项,并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市本级由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在人社部门(或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按照员工提供的社保卡卡号发放补助。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 联系电话:0570-3087629、0570-3086617、0570-3089338 网址: 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guide/guide?id=6977 POINT 03 ![]() 非公企业员工购房补助政策 1.非公企业员工首次购房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目前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是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各县(市、区)的相关政策待出台后实施。 2.购房补助对象有哪些? 与在衢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购房时社保关系(以企业养老保险为准)在衢州市市本级的企业员工。 3.享受购房补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与在衢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购房时社保关系(以企业养老保险为准)在衢州市本级; (2)在衢首次购房。 4.购房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于满足条件的购房人,首次购房给予一次性2万元购房补助。 5.首次购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首次购房,是指在市区(包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首次购买住宅,购房时其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衢州(含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当前及曾经均无房屋(含住宅、非住宅)的不动产权登记信息(含共有产权人)和当前没有房屋(含住宅、非住宅)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含共同购房人)。 6.购房时间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衢州户籍企业员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含)后的;购买二手住宅的,不动产权登记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含)后的。 (2)非衢户籍企业员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浙江省商品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10月8日(含)后的;购买二手住宅的,不动产权登记时间在2022年10月8日(含)后的。 7.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衢州非公企业员工首次购房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3)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家庭成员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原件); (4)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5)与在衢企业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 (6)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一份。 8.不享受购房补助的情形有哪些? (1)购房人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政策发布前已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但在本政策发布后取消解除合同(撤销备案),重新购买同一项目新建商品住宅的; (2)购买以政府政策优惠价定向销售的住宅。目前已确定的是由衢州市信安置业有限公司竞得的衢州高铁新城GT-08-01地块(云翼瑞华居)、由衢州瑞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竞得的衢州高铁新城GT-04-02地块(飞来酒店)商品房住宅项目。 9.已经享受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的非衢州户籍企业员工能重复申请此项购房政策吗? 不能申请此项购房政策。 10.夫妻双方都满足条件可以叠加享受吗?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政策。 11.非公企业员工首次购房补助的兑现方式是什么样的? 非公企业员工首次购房补助采用快审快兑的方式。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处 联系电话:0570-3087629、0570-3086617、0570-3089338 网址: https://qzsqzzcpt.ysb.qz.gov.cn/front/ POINT 04 ![]()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政策 对经批准设立并授牌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建站单位两年10万元日常资助经费;对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人员给予两年50万元生活补贴,在职博士后人员给予两年40万元生活补贴(对已在本市享受过相应人才政策的人员不再给予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按上级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每两年对有新招收博士后的工作站组织一次绩效考核,考核优秀、良好的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联系处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联系电话:0570-3081769 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page6/index.jsp POINT 05 ![]() 高校毕业生非公企业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到衢非公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2023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此前在衢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机构派遣的,实际用工单位需为衢州市非公企业。 补贴标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1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再给予1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科 联系电话:0570-3086759 申报地址: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科403办公室 POINT 06 ![]()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以内到衢州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2023年1月1日以后新参保(此前在衢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1年及以上。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就业的,实际用工单位需为衢州市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专科学历标准为每年3000元,本科学历每年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年10000元。 2.高校毕业生到三行业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5年以内到衢州市养老机构、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1年及以上;由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就业的,实际用工单位需为衢州市养老机构、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养老机构、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认定条件和流程与三行业创业补贴相关规定一致。 补贴标准:每年10000元。 上述两项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按毕业5年内缴纳社保月数计算。企业为补贴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补贴期限自毕业当月起计算。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科 联系电话:0570-3086759 网址: POINT 07 ![]() 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内的在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补贴条件: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脱贫人口、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6类人员条件之一的毕业学年在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3000元。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科 联系电话:0570-3086759 网址: POINT 08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按照补贴兑现时社会保险最低正常缴费额的三分之二补贴。 补贴期限:对初次核准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享受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累计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衢州市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登记表(认定证明)》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0-3020500 网址: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POINT 09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象及条件: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或二次创业3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申请不超过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标准:对“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同)实行全额贴息,其他城乡劳动者在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合同签订当日LPR的基础上上浮200BP,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联系电话:0570-3086329 (贴息) POINT 10 ![]()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初次创业或二次创业3年内,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且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可申请年租金的10%、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联系电话:0570-3086329 网址: POINT 11 ![]() 三行业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1月1日后初次创办养老机构、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联系电话:0570-3086329 POINT 12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023年1月1日后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带动1人以上就业(含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可申请每人每年5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联系单位: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联系电话:0570-3086329 网址: 上一篇二、想晋升,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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