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发表时间:2023-01-10 17:01 POINT 01 ![]() 工资支付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加班工资如何支付?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 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 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加班工资如何支付?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按照延长工作时间计算加班工资,即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 15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享受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处于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 1 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 1 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支付工资。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间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 5.日工资、小时工资如何折算?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那么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就不得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 小时);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天)÷12 月=21.75 天。 联系处室:市人力社保局仲裁处 联系电话:0570-3087172 |